第八天了,時間過得果然不隨便,快得如此精準,只有我們隨便去過。到現在為止我打包的速度依然如龜,今天最大的進步就是到藥局買白花油和綠油精。可想而知,我的行李還是空空的。
兩千零六年,大概九月左右,好友詠翔從我頭上跨過,小心翼翼帶著行李,緩緩開門離去,留下我和家綸在家綸當時於天母租的小套房。兩千零四年暑假,我才剛認識他們,精確來說先是家綸,因為他是我在東吳的學校宿舍的室友,一個總是快要被二一的數學系死胖子,愛看漫畫,也愛讀小說,遊戲電影等等嗜好齊全,很容易就和他打成一塊。和他打成一塊是我始料未及的,當時以為會和一個瘦瘦的企管系室友比較好,兩個人一開始還常跑出去。可是那也只是一開始,時間嚴峻的考驗下,一個眨眼,家綸已經是我最好的哥們,住在擠著八個人的106號房,玩著我帶上來的PS2,或是一起去看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那時候詠翔住在對面那間房,可是我們還不認識。
大學我參加三個社團。一開始先加入的是姐妹安娜貝(那時候是黃學姐)領我進門的合唱團,另一個是補象劇場,最後就是中部地區校友團,又名新中會。來自竹山的死胖子那時候和台中市出身的我都是新中會的一員,不過我比較投入於社團,不像死胖子有時候想來不來的,通常要我提醒,甚至綁繩子拉才願意出席,現在想想當時實在太恣意妄為,人家不去就不去,我幹嘛強迫別人? 可是也就這樣,兩個人才能一起認識詠翔。其實直到大一下,我才隱隱約約知道有這麼一個日文系、來自名間的男孩,沉默無語的出現在每次新中會的聚餐。是說新中會一開始的確是以系所為劃分,家綸和我是室友自然較早認識,倒是沒有機會和日文系的人有深入的交流,更別說詠翔那時候大概怕生還是天性靜謐,注意他是不太容易的任務。
那為什麼會熟? 我想,應該是新中會後來流失的新生越來越少,不知不覺就攀上關係吧? 和外放又愛作怪的家綸不同,詠翔在我最初的印象裡,很難捉摸出一個具體的顏色,模糊、破碎、但又不至於排外,總之不太顯著,要不是我們之間突然生出共同的話題可聊,可能最後還是會忽略他吧?
我們都是很愛電玩的人。嗜好是一回事,怎麼解讀、如何經營嗜好才重要。死胖子和我一開始擁有最珍貴的,就是彼此對經營嗜好的某種共鳴,簡單來說,我們喜歡好的東西,不過我們更喜歡去尋找好的東西,不想癡癡在原地等新的東西自己靠近。然後,再喜歡的東西,一旦爛掉,就再也不給任何機會。當然,這種果斷其實殘忍又自臆,下刀太快,要是切得太多,失去的反而是我們,所以詠翔成為很重要的那個人,因為他雖然近似我們,卻比我們溫柔、謹慎得多,或多或少都會給我們另外一種角度思考自己的選擇是否正確。然後,他也比我們還要溫馴太多,從他身上其實學到一些人生不得不去妥協的緩慢,從嗜好切入到他的個性,發現其實彼此都是很適合相處的人,是互補,可能也是互利。
那時候我們作了什麼? 後來搬出學校宿舍,死胖子和我再也不住106,兩個人在天母租間小套房,詠翔也不再是106對面的房客,住在天母的表哥家,雖然更遠,距離卻更近。我們常常深夜跑去買天母的阿婆早餐,那時候阿婆身體還不錯,一碗小菜只要十塊,好吃又便宜,我最愛的就是獅子頭和豬皮,配上她孩子作的包子或是稀飯吃,有時候詠翔愛睏,我們沒有機車,家綸和我就會"借用"住戶的腳踏車,不顧刺骨寒風或傾盆大雨,拼命向前踩踏,只為一餐溫飽。詠翔常常會來找我們,看我們玩PS2,那時候三個人都愛玩的是Final Fantasy XII和Kingdom Hearts II,尤其前者,花了家綸和我好幾百個小時,努力專研在任何小細節,大概也是我玩過最久最投入的遊戲。總之,三個人窩在一起都有可能是每個晚上重演的光景,現在想想那大概是我度過最像大學生的日子了。
後來我被二一(諷刺,因為一直以為死胖子會比我先二一,結果這傢伙後來畢業),離開天母,遠離台北,回到新中會設立的初衷,中部、台中、我家。在朝陽的大二日子裡,我還是很常回台北見見朋友,一個月兩次習以為常,常找詠翔和家綸遊戲。那時候家綸又搬家了,搬到東吳附近的雅房,是個有點類似上上年代老人家會住的格局,不過我人隨遇於安,常常去那裡借住,分享最近看過的影集,搞到很晚才睡。不過如果妹子和我一起北上,詠翔那裡的環境反而更宜人,雖然他表哥的女友也住在那,有時候稍微不太方便,但我們還是很喜歡住在那裡,睡在客廳,同時也是唯一有冷氣的房間,冬天還有一起煮火鍋的回憶,詠翔、我、妹子和家綸,圍爐、取暖、求飽。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上了大三,課務更重,不太能夠常常北上,家綸又換了個地方住,雖然也在附近,更便宜,但環境更糟,沒有窗子,如果不開燈,連白天都看不到十指。我突然想要有天去他家住結果竟然有巨颱害我又得待上一天還沒電沒光暗的以為自己在什麼廢墟一樣。如果有空北上,詠翔家就變成我過夜的首選,這其實和我後來迷上他家附近的永和豆漿也有關連啦。
兩千零九年暑假過後,我真的畢了業,當兵,然後在台中準備到國外讀書的計畫。這個途中死胖子考到清大研究所,到新竹追求學業,詠翔則在畢業後,台北打工打滾了一陣子,決定回到名間繼承家業。大家好像都改變了,但又根本沒變,這是我每次見到他們的感覺。當兵後,我回到台中,幾乎每個禮拜日,詠翔都會從名間開車過來我家叨擾,有時候逛街、不然就在景點走走,聊聊他最近又喜歡什麼女孩,等到我也考到駕照,便變成我開著他的車到處遊玩的情況,後來變得比較會開車,比較敢停車,多半也是因為他給我這些機會,即使曾經擦過他的車,製造一兩條他爸氣著急跳腳的擦痕,想想還真是不好意思。
然後一年又這樣過去,轉眼是兩千一零年的初秋,再幾天我就要走了,最後我要他開車帶我回家,坐在副駕駛座,看著車窗外的光景,一切都契合自己的想像,似乎不會有更多變化,我忘記說了什麼,意思大概是我沒想到自己會離開這裡一到兩年,好難想像不在這裡的日子。平常很少說什麼情感話的詠翔卻問我: 那我當時去日本時,你也會這麼想嗎?
兩千零六年,大概九月左右,好友詠翔從我頭上跨過,小心翼翼帶著行李,緩緩開門離去,留下我和家綸在家綸當時於天母租的小套房。他那時候參加東吳的交換學生計畫,半年都要待在東京,雖然他離開前沒有把我吵醒,但自己還是醒過來,看著他去搭飛機的背影,總覺得有點孤單。不過那個半年我們並沒有疏於連絡,家綸還是好喜歡嘲笑他在日本買了什麼難看的衣服,然後我很喜歡聽他在日本看了什麼景點,最重要的當然是,家綸和我會給他許多意見,去追他當時喜歡的台灣女孩,過程其實跌跌撞撞,常常和我們設想的不大一樣,詠翔看來冷僻,其實內心火得和岩漿一樣,一噴發便難去收拾,連一向熱愛驚喜的家綸都好難消化。
我發現自己真的沒有任何變化。我好喜歡冒險,但又痛恨離別,或許我是屬於不太敢把繃帶一口氣撕開的膽小鬼。當時詠翔去日本,我想的竟然是: 可以別走嗎? 這好像不是很好的現象。剛剛送家綸到車站坐車,他離去前的一刻,我回想起今晚難得的相聚,竟然好想和他說: 可以別走嗎? 結果詠翔剛剛載我回家,眼眶有點抽筋,有些痠,當我走下車,和他道別時,可以的話真想對自己說: 我可以別走嗎?
人還是別太恣意妄為了。可是如果不確定割捨後的收穫卻還是狠心割去,算不算愚勇? 我希望不算。出國念書是我高中就有的小小願望,隨著年紀和所學,這個願望慢慢被灌進血肉,越來越真實,也越讓我難以想像。可是人還是要朝著自己夢想的邊緣,即使瞎子摸象,緊捉住當下感受到的,好好邁進才是。106其實還在,我記得東吳男宿沒有拆過,裡頭曾經住過的夢想,現在也在外面吐露枝枒,說到這裡或許就應該要像個傳統思維的男子漢,不要哭哭啼啼,想著要見面一定可以見得到,到時候我們一定會改變,卻又根本沒變。而這總是令我期待。
[邊寫邊聽的: St. Vincent的Year Of The Tiger,收錄在今年九月推出的新專輯Strange Mercy。非常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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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我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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