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0

二十二十,流行什麼的



重複聽過賈斯汀 (Justin Timberlake) 的新專輯,The 20/20 Experience之後,我很慶幸這幾年有Grimes、Frank Ocean還有Autre Ne Veut等人的崛起。

二十二十當然不是一張爛唱片,要不然也不會沒事花時間。這張和大多 "流行天王天后" 的專輯比,當然是黃金比滷壞的雞腿。但重點是,賈斯汀應該要和自己比,也要和幾個同時越來越敢衝的流行專輯比。如果要說這七年我到底等到了什麼,聽了三四次,我聽到的是他原地踏步的聲音。沒錯,他這次踏的更用力沒錯,幾乎每首歌都超過五分鐘,七分鐘的不在話下,他好像更有自信,想突破國際知名流行天王的界限,但當他想玩更多更猛的時候,忽略流行音樂最重要的東西之一: 誠摯的感動。

直接說吧,開頭曲Pusher Love Girl根本不值得七分鐘的鋪陳,首先,這本來就不是一首這麼有料的歌,作為開頭曲是還可以,畢竟整張專輯需要醞釀時間,不過四分多鐘之後的瘋狂鬼打牆實在令人難耐,即使有變化,但到底變了什麼? Strawberry Bubblegum 似乎和上張專輯的Lovestoned 一樣,到後來轉成另外一種風格,作為某種敘事的手段,可是轉得實在.... 太慢了,畢竟就是不夠好聽,或是說,不若 Lovestoned 有趣。簡單來說,大部分的歌都沒有過往金曲的力道,偏偏又太愛現,不斷無盡拉長,缺少驚人的轉折和熱力 (Frank Ocean的Pyramids後段也有相似毛病)。流行音樂最大的特色就是好記好吸收,重點往往一次到位,所以不可以玩得太久,不然就容易生膩;除非,像The Knife的新單曲Full of Fire,或是賈斯汀金童本人之前的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一樣編曲夠強,夠力撐住長時間的重複播送。(Let The Groove Get In本來可以成為舞池金曲,三分鐘應該剛剛好,撥到後來只覺得音響是不是跳針了)

簡單的說,二十二十就是太軟了,卻又愛硬撐。說好聽是好聽,如果Mirrors不搞這麼久,我說不定樂意重覆放送,但賈斯汀就是太貪心,學習Pink Floyd的精神,卻沒有人家那個料 (是說也不需要) 。上張 FutureSex/LoveSounds 好就好在整張的實在,清楚知道該在什麼地方收,也了解某些曲子的潛力,願意實驗下去,雖然Until The End Of Time是首過度煽情的曲子 (和碧昂斯合唱的版本好很多),也比太想逞英雄的Spaceship Coupe誠摯感動多了。

從2000年代開始,幾個流行歌手,像是Annie或Robyn就一直想要在這個走來走去,說穿了就是過分複製的流行樂中,帶出一些雋永的什麼。其實不管是什麼音樂,複製其他人的元素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不過在商業化的影響下,流行音樂比其他樂風還要更愛吸取過來人成功的要素,而忘記要帶出屬於自己的感動。惠妮休斯頓、瑪麗亞凱莉等等九零年代的女伶,到現在的Adele,不管"好不好聽",至少她們唱著代表某個年代的歌,是無人可以複製的東西。而我一直覺得,作出自己的流行歌,遠比什麼都還重要,The Beach Boys的衝浪流行樂、披頭四的流行搖滾樂、The Knife的黑暗電子流行樂、Grimes的青春無敵電子樂、Frank Ocean的實驗R&B流行風、到Autre Ne Veut的大雜燴真誠流行樂,嚷嚷上口的旋律,或多或少的實驗性,若隱若現的引用前人都是理所當然,但更重要的,要忠於自己才行。

很顯然,賈斯汀的二十二十,雖然還是有他強烈的個人風格 (有時候我會覺得他是不饒舌的白人版肯伊威斯特,這點應該要感謝Timbaland和Jay-Z義氣相挺?) ,但離誠懇還有一段距離。因為他真的太想要裝聰明,好不容易醞釀的感動,都被燒到爛了。

不過,這首Deep Ocean Floor倒是值得憂鬱個七分多鐘,
雖然就是有這麼點法蘭克海洋風,賈斯汀的歌聲還是往往抓住整首歌了。

P.S. Suit & Tie好不好聽呢? 好聽。但編曲和歌詞好像是不同年紀的人寫的,害我有點錯亂。

P.S. 2 歌詞白話不等於幼稚,可是JT一下子說愛是口香糖,又說愛是太空人,我覺得他 (或作詞的) 應該很適合寫童書。

P.S. 3 的確,拆成兩張專輯,比全部塞進一整張還要聰明得多 (我是說真的)。

P.S. 4 嗯,碧昂絲前年的4更聰明多了,今年的新單曲更是一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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