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9
Read 給所有明日的聚會
首先,我一直認為他是個微胖的文青。到底文青的體格在我心中總是膨脹,還是膨脹的人總帶有文青的色彩,這兩者間沒有任何直接的關聯,但聯想卻在所難免。他其實很瘦,頭髮黑長,腿是Sex Pistols的翻版,我想之前看到的都是幻覺。第一次真的看到他,上個禮拜六晚上,我有點晚到了,推開Forro咖啡廳的玻璃大門,陳德政已經在中間一個大家都看得到的焦點上,放著他那台已經絕版的黑色MacBook裡的音樂,我有點忘記一進去放得是哪首歌,但沒多久羅賓和番茄到外面哈菸,音響放的剛好是LCD Soundsystem的All I Want。
我不知道要怎麼定義剛好,有時候明明什麼都沒想到,但一聽到哪首歌、看到哪個人、電視播著什麼節目,就是會浮現出剛剛好三個字,以這篇來說,我在一月一日,那個精力都被前一天的跨年煙火吸取乾淨的日子,和朋友逛誠品,看到這本書,[給所有明日的聚會],也是相當剛好。如果我早在誠品網路、或是博客來先預購了,那就一點也不剛好。但要怎麼定義剛好呢,就像我說的,這種完全沒有先見之明、卻彷彿被透明的規則給攫住的感受,就是剛好。雖然我其實一開始沒講得明白,但現在這個段落也是剛好,讓我可以分享這份感受。
說實在的那時候我的確需要一本書。我不是台北人,那天住在友人家,夜會深的,人會靜的,在沒有電腦的情況下,我需要一本書伴我入眠。就像某年住在高雄的朋友家,我是看村上的黑夜之後,看完後立刻造夢。我不喜歡強碰自己去看什麼書,比方說某個時段人人景仰的暢銷書,有人強推,我也不看。可能看書對我來說,是伴隨著功能性,微大於娛樂性,書好不好看真的是其次--尤其在還沒看過的狀態下,我們無法輕易的下評斷--,反而是文字所扮演的角色,像邊吃牛肉麵邊搭的蘋果報、邊拉屎邊看的哈利波特、睡覺前會拿來翻滾的法米通,填補一天中某些空白的色帶,這個角色是很重要的,對我來說。
所以在誠品看到這本書的剛剛好,對我而言真的有點驚訝的成份。從一開始我就不打算買這本書,在音速青春,也就是德政的音樂部落格宣布這本書的出版日以來,我從來沒有想說去買。對,我當然好奇這本書賣些什麼湯水,但那好奇心是很微弱的,因為他的風格與內容,早就在好幾百萬字的部落格裡一覽無遺。像他骨子裡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中堅搖滾份子,我從來就不覺得我會是,聽的音樂即使有重複,老兄他聽音樂的面相,依然和我差個八千九百里。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他不喜歡我的愛團,Dirty Projectors,不過這又如何?不喜歡的人很多,這只是代表我得不到他甚多的共鳴而已,但這又如何?
你們要明白的是,我不是那種高中到大學那些參加愛樂或吉他社的、整天聽著90年代的英搖、隨著Joy Division掉眼淚然後跟著Radiohead搖來擺去的男孩(雖然我後來很喜歡這兩團)。從有記憶以來,我第一首真正喜歡的歌,是龍貓原聲帶裡的風のとおり道,然後國中時期完全是被植松伸夫以及光田康典的遊戲原聲帶給霸占;高中也沒有比較好(或遭),菅野陽子當時出的每張原聲帶都在我心中挖出一個個難以撫平的大洞。不過說不定這樣也很幸運吧? 久石讓本來就不只是把玩東方風格的樂家,植村早年受到西方重金屬的影響、光田則是歐洲的民族樂愛好者,更別說陽子小姐常常與西方的樂手取經,當時組的Seatbelts更是日本爵士樂的啟發。說起來其實我很早就受到西方音樂的影響,即使絕對不是第一手的,像Nirvana,像滾石,像Beatles。
上完廁所,坐回桌前,望著CD架那區從2007年以來,就開始收集的專輯,總覺得不可思議。我是什麼時候踏進這個世界的? 什麼時候不再注意Final Fantasy的原聲集? 什麼時候尾隨高中某些搖滾男孩的腳步去收集Pink Ployd的唱片?(老實說我現在也只有一張實體) 什麼時候我好像也穿起搖滾男孩的大衣,以為自己學過幾個月的吉他,彈過Smells Like Teen Spirit或Holland, 1945的主旋律?(我是真的有把彈了兩個禮拜多一點點的吉他) 什麼時候我會去看Pitchfork或SPIN的90年代百名榜(當然也跟著唾棄Rolling Stone或Amazon的品味),尋找著那些不認識的名字,複製貼在wiki的搜尋欄,或是到Rate Your Music,找張評價最好的來聽。(最近一張是The Beach Boys的Pet Sounds,完美之作) 究竟是哪個時間點,盡幹些搖滾男孩的蠢事,完全不清不楚。為什麼我又會看[明日的聚會]呢?
陳德政在他25歲時踏上紐約市,在書裡,在Forro外的寒風中他也說到,他只挑紐約市的學校,因為那是(他心中)音樂的集散地。你在書中讀不到他當學生的點點滴滴,只能隨著文字想像陳德政慢慢轉化為new yorker的觀樂少年的過程,Patti Smith的演唱會,CBGB的聲援會,Arcade Fire瘋狂的聚會,與Galaxie 500的Dean膽卻的相會,Bob Dylan那場一點也不Bod Dylan的無言以對,我們看不到一個文字工作者,看到的是一個面對音樂喜悅與憂愁中,試著慢慢沉溺的樂迷。我不喜歡Patti,Bob Dylan也是還好,可是你看完書時總是不得不聯想起自己看過的每場演唱會,每個在台上奮力表現的樂手,以及在台下抓狂吶喊的聽眾(前提是場好的演唱會),我人生中的第一場獻給了陳昇,小時候我從沒聽過他一首歌,現在還是沒什麼聽,可是那是場好的演唱會,我依稀記得。這本書總是會挑起你對演唱會對音樂的眾多思緒,無庸置疑。
那麼,為什麼我又會看[明日的聚會]呢? 唯一可能的答案是,我想在台北友人溫暖的公寓裡,回想過去那段追尋喜好的過程吧? 我不可能、也不想成為一個搖滾少年,但老實說,這不過是在鬧彆扭的想法也說不定。不管陳德政和我,在音樂上的認知也好、個人喜好的堅持或尊嚴也罷,喜愛音樂的程度(雖然無從比較)是不分軒輊的。我們都需要被認同,也需要認同別人,所以寫書,所以讀書。話說到這裡,你們大概也知道了,我其實根本懶得去批判他的文字是否過於浮華、沉溺在某種文人自溺的想像裡,或是乾脆一點,他逛了什麼他媽隱密的唱片行、買了他媽珍貴的限量唱片,干我屁事! 我只是喜歡他投諸於音樂,或是說興趣,的方式與態度,他很驕傲,但有得是料可驕傲,不懂不熟沒興趣的,他一概不提(如果他突然談論起日本遊戲配樂還被我找到漏洞,那我一定會立刻把書隨手送給任何一個路人,並且祝他一路順心)。一般人可能很難會真的喜歡什麼專輯,想要住在專輯樂手的隔壁的隔壁,但他真的作到了(Brooklyn雖大,但想到Sufjan Stevens住在那裏便覺得小),這雖然稱不上什麼特別的勇氣或毅力,廉價或是高貴,誠意還是到了不是?
剛好的,在Forro的前一晚,我看完了這本書,看完以後我思索著,明天如果真的去了,有機會的話,要問作者什麼問題才好呢? 剛剛好,我完全沒想到任何問題,不免還是要來一首Desolation Row,啥遺憾也沒帶著的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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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1. 大家好,我是台北友人
2. 久石讓 rocks
3. 台北友人溫暖的公寓是我家
1.微胖文青是我,但其實我不是文青。
2.Rocco Rock
3.台北其實很冷。
然後文章內容我真的很喜歡呢。
我很期待我看完的感覺。
1. 感謝你們。
2. 文青最喜歡吃蘋果派。
3. 只能說貝兒家很溫馨。
我喜歡''剛剛好''的感覺。很喜歡。
1.我是那高雄友人
2.那本黑夜之後我挺喜歡
3.不過就如你說的,誰喜歡並不重要,自己喜歡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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