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5

從不喜歡開始


我記得黑貓的三角裡面有位遠比身分是偵探的男主角還要機靈的美麗女人,這本漫畫我很久沒看了,書也可能被丟掉,可是這女角說了句我印象很深的話,記得是在書的結尾,女子要揭露真相前,和兇手兩個在著藍調小曲的酒店裡,女子不以為然、又驕傲又隨興的說: 對我來講,藍調不是音樂,九零年代搖滾才是真正的音樂,因為我喜歡它。

上禮拜逛誠品一年一度 (應該吧) 的黑膠市集,因為要等好心的櫃台小姐打電話問其他分店有沒有我要的唱片,我沒其他事做,也沒有什麼東西想逛,更不想花時間在沒興趣的地方,就走到不常晃的陌生角落,比方說在音樂館門口正中間販賣音響和擴大機的臨時攤。我盯這些機器一段時間,經手的業務看到我,好心介紹機器和機器的不同之處,想當然這樣的音響設備是需要試聽的。他很開心的告訴我數位高端音樂的未來,闡述 16 bit 和 32 bit 之間的極大差異,哪台有無線傳輸,差個三萬多但整體好上幾十倍,我聽了這麼多,就等他放個音樂來聽聽,他用我不知道的音樂播放器選了首爵士樂,一首理所當然的爵士就從高級的音響中放出來。我不認識這位薩克斯風手,也不知道這張專輯,現在也不記得他賣的音響有多好。

音樂 (和任何的鑑賞/文藝作品) 是很殘酷的世界,又或者我是個殘酷的人,沒興趣的東西,再怎麼丟給我,我也只會把它丟進垃圾桶,哪怕多到滿出來。這思維或多或少挺狹隘的,侷限在某些音樂類型裡,似乎有走不出去的風險。我曾經一度也思考過這個問題,甚至上禮拜在逛黑膠市集時,我面對著琳瑯滿目的唱片,牆上也好,中間一箱一箱的也好,還有那些看起來就讓人想要盲目抓一把抱回家的七吋唱片,有爵士,有古典,有台灣早期的流行專輯復刻,如果我轉身離開了,會不會就錯失和裡面某幾張經典會面的良機? (畢竟還給我打了折)

不過這問題本身可能沒什麼意義,答案也不重要了,因為我的確不喜歡純爵士,對古典有點興趣卻也不沒到一定要聽不可的地步,至於台灣早期流行歌,如果真的這麼喜歡,早就天天到隔壁的錢櫃報到 (我的夢想就是在卡拉OK裡大唱碧玉,最好就是金曲連點,嚇死所有朋友)。當然我說不上討厭這些音樂,只能說是不喜歡,這不喜歡不是喜歡的相反,只是很單純的無感。但說到音樂,這種無感可能比討厭兩字還無情,畢竟聽音樂要圖的就是一個感受,像是在辦公室想像自己跳在桌上熱舞的謊言,或有人失戀後邊聽邊提醒自己失戀有多痛苦彷彿沒聽就感受不到那樣讓生活變得更簡單的調劑;音樂也可以說是從內在影響我們外在的資訊,在路上聽聽 Ruin 身體不自覺扭動的那種。我們可以批評、可以擁抱,有感受就代表這東西存在著,然後沒有就是沒有,沒有就是零,一點價值也沒有。

當然音樂 (等等的東西) 也不應該用什麼 "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的老調重彈匆匆帶過,不喜歡不代表就是摸索的盡頭,聽不到新的東西。我一直覺得自己的人生就像在剝蒜頭,或是像性愛成癮的女人 (Nymphomaniac) 的 Jo 說自己一生追逐歡愉的方式越挑越精那樣,從喜歡的東西中挑出比較不喜歡的,然後從比較喜歡的東西中挑出不喜歡的,從更喜歡的東西中挑出不喜歡的,從最喜歡的..... 如此這般往內挖。往熟悉的地方掘就挖不到新的快樂嗎? 只能說我相信宇宙奧妙的同時,更愛人體內細微的美妙。有人能從不同的類型找到新的喜好,我則能從碧玉的音樂血緣中認識 Kate Bush、Joni Mitchell、Matmos、Ben Frost、Mark Bell、Antony and the Johnsons.... 名單無限延長。

而這種不喜歡 (或厭惡) 也不是什麼難過的感覺。老實說,還挺爽的,面對自己真正想法的一刻,就像和全世界大喊 "我出櫃了" 一樣爽,只是把字換成了 "這張凱莉米洛好難聽"、"台灣天團好難聽"、"時間的歌好難聽"。這些不是抨擊、也不是藐視,沒有任何的惡意 (當然要有也行),不喜歡不是一種負面的感覺,就只是真誠的抒發而已,像 "St. Vincent 這張同名專輯好讓人失望"、"我聽不懂 The National"、"我愛電台頭,但從來沒喜歡過 Creep"、"我不喜歡不喜歡 The Age of Adz 的人"、"說自己是文青團的文青團怎麼可能會討喜?"、"送我三張再經典的爵士樂,我會連聽都不聽就送給更需要的人"、"看 Glee 唱到我真正喜歡的歌,沒有一次大翻白眼",如果認為我嫌太多、內心憤慨、看任何事不順眼、好一個憤世忌俗,那也只能說想太多,因為我真的沒那美國時間,只是純粹拿 "不喜歡" 當作刀子切除不必要的東西,讓生活更簡單罷。

講了這麼多,也不知道有沒有說到重點,總之我只是想說,和生活必需品不同,音樂 (或之類的) 是我們虛構出來的、類似信仰那種一旦無人傳唱就會消失的東西。樂譜、隨身聽、樂器、廣告、唱片行、雜誌、樂評、歌迷、演唱會,說來說去也都是很脆弱的累贅,要花時間、花錢、和難以控制的創造力去支撐,這種吃力不討好、好了也不會餵飽人的東西,為什麼就是有人需要呢? 因為我們不能選擇不吃飯,卻可選擇喜不喜歡哪張唱片,而這種自由可能才是音樂 (....etc) 的存在價值,讓我們跳脫肉體的束縛,隨時打開手機自我感覺良好這樣。

p.s. 說到 Nymphomaniac,我想到會認識碧玉的契機是看了這導演十幾年前的電影,在黑暗中漫舞 (Dancer In The Dark)。從喜歡的東西延伸下去,想要的話,真的也沒什麼盡頭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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